买二手房,房产已经过户,公积金贷款还没有下来,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期限,三个月了,我有违约吗?
本人今年买了二手房,付了首付,合同注明公积金贷款,没有约定最后付款期限,房产5月份已经过户到我名下,并已经拿去抵押给公积金银行申请贷款了,但这个公积金超级慢,到目前还没有发放贷款,房子在过户后卖方就以租赁的方式交给了我,并收了两个月房租,请问,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应该是我的房子,还需要支付房租吗?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有没... 展开
其他答案
首先,房产过户后,原房东无权收取租金。出卖方有违约行为。其次,你付了首付款,并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并无违约的行为。最后,你可要求出卖人返还收取的租金。
2015-07-23 08:28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