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10年左右开发商占用我单位用地,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买到一套福利房,并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2012年中旬我把此房转让给了一个买家,我和她之间签订了一份协议大致如下: 甲方:买家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展开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10年左右开发商占用我单位用地,以低于市场的价格买到一套福利房,并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2012年中旬我把此房转让给了一个买家,我和她之间签订了一份协议大致如下: 甲方:买家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卖家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自愿将【XX楼盘XX号】 面积【XX】2室2厅1卫 毛坯房 共53万转让给甲方,甲方于7月27日支付定金8W,双方协商与2012年8月底甲方将尾款34W支付给乙方,乙方将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给甲方,剩余的房屋余款11w由甲方直接交予开发商,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将此房转让给其他人或者加价卖给甲方,保证房价53W不变,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于8月31日止,开发商之后所有事宜与甲方无关。若甲方反悔,定金不退,若乙方反悔,返还十倍定金。 2012年7月27日 现在的情况是,由于网签的时候无法写她的名字,她就想退房,我就说只能退34W,8W的定金不退,她就想到法院告我,我想知道在没有拿到产权证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出售此房?如果她坚持退房的话,按照协议我是只需要退34W还是42W?如果她告我了,我胜诉几率有多大?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