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后入住半年,前后三次爆管,未进行水改造,均为预埋管道。开发商是否可以以已装修而脱责,如何维权?
购置九龙仓物业一处,13年9月交房,装修后14年7月左右入住,从12月开始,房屋进水主管道爆管两次,4月客厅地板下方预埋水管再次爆管。后与物管进行协调,由于开发商整改办已撤场,前后沟通数次整改办到现场后确认问题,表示装修后出现问题不归开发商所管。客厅下方水管预埋在楼板之间,装修期间几乎无法碰及,经和装修公司沟通,造成原因可能... 展开
其他答案
找律师控告开发商,同时将物业作为连带责任人。同时或单独找当地的新闻部门爆料,让舆论给开发商施加压力。创建于 2015-04-25
2015-07-13 12: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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