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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2011年8月12日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婚姻法"新解释"便宜了谁?http://ety/2011-08/13/c_121855270.htm
kbdwnz|2015-07-13 13:1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四海音乐

结婚有风险,相爱需谨慎。这种话题其实永远说不完,男女都尽量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一方想办法减少损失,一方想办法增加保险。男方有男方的理由,多半是“追你追得辛苦,宠你宠得无奈,你给我的青春,我已付出足够爱”,其实不想想婚后女方也在同样关爱男人的生活牺牲自己的事业;女方有女方的理由,多半是“给了你青春给了你后代,从此以后你欠我一辈子债”,其实不想想青春其实还是自己度过得,后代也是自己想要的。与其探讨离 展开
2015-07-13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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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生活

我认为,这不存在什么影响和谐,或者说不能这样扣帽子。父母给子女买房的法律结果与房产归谁所有的影响是不同概念。(1)用通俗语言说,房子是谁买的当然是谁的。从来源上看,父母给子女买房,用的是父母的积蓄,父母怎么处分自己的财产是父母的自由。大不了父母自己买,登记在自己名下给子女住。想要房子,就请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谁的父母都不容易。(2)如何平衡女方(或者弱势方)利益是社会问题,但房产的归属是物权问题。 展开
2015-07-13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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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tong0607

新婚姻法说强调男女平等,但男女事实上是不平等的,假设二十岁结婚,十五年后,一般来说此时男性财富水平更高玩感情和性都更老练,找年轻女性不止没障碍还更有优势。而女性则“贬值“较多,生了小孩搭上青春对家庭的贡献都可以忽视当不存在吗?离婚应该有相应的倾斜措施才对,可以有各种办法,比如如果离婚,财产分配可以跟婚龄挂钩之类的
2015-07-13 14:10
来自北京市

盛雪仁

刚才专门咨询了一个从事法律审判多年的朋友。她给我的解释如下(她用的是很平实的我能听懂的语言,我再转述,或许会有一些偏差……):1、新出来的司法解释不存在偏袒任何一方的。2、网络上传出的女方利益受损是因为中国传统婚姻中,都是男方出资购房,在原婚姻法中,双方共住8年则房子属于双方共有,离婚后平分财产什么的。但事实上,这种情况没有最大限度保护个人私有财产。3、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现,说白了就是讲个人私有 展开
2015-07-13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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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战争

作为女生,个人觉得新婚姻法有保护个人财产的可取之处,但是较少考虑保护女性的弱势地位。男女的平等在很难在社会生活中真正存在。以婚姻为例,女生结婚后尤其是生小孩之后对家庭的付出一般情况都会大于男性,结婚后选择做全职太太的女性也不在少数,不止中国如此。这并不能以独立与否去论断,个人的独立是个人选择的结果,新婚姻法的确有强制女性独立的倾向。如果传统上女性不独立是可以认可并为人们接受的,那么法律的这种强制夫 展开
2015-07-13 13:45
来自北京市

水晶蓝zt

我是女人,不懂法律,贪财好色并且头发长见识短那种。我觉得现在而今眼目下这个新解释蛮好,我并没有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什么伤害。据说法律无外乎人情。人情都淡薄如纸,大家都凶狠狰狞的时候,谁都指不上,自己靠自己,男女都一样。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一种公平。女人不见得需要那些白纸黑字的废话来保障。男人也不见得因为有了这样的规定而更有安全感。出来混,都不容易,迟早是要还的,呵呵。
2015-07-13 13:31
来自北京市
第11- 16 条,共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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