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2011年8月12日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婚姻法"新解释"便宜了谁?http://ety/2011-08/13/c_121855270.htm
其他答案
看完我决定,攒够200万再结婚。现在社会对女性的不公平谁敢否认?到法律上就一碗水端平了,说到底还是男权社会啊。我老师一个女研究生,做事很认真,老师很喜欢她,但找工作就因为性别被拒绝。后来老师给单位打电话(幸亏她认识一个那边的人),沟通了一下,那边才同意。要我说,先把社会风气改过来再改法律吧,呵呵
2015-07-13 16: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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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男方女方,我觉得新婚姻法本身还是公平的。但加上二套房限购就是不公平了。现在认定一个家庭只能有一套房子,也就是说,婚前任意一方名下有房,结婚以后,婚姻另外一方即便名下没有房产,若再购房也被认定为二套房,从而要交更高的首付比例,面临高贷款利息甚至无法贷款的购房障碍。在这种情况下,结合新婚姻法来看,对婚前没有买房的一方未免有些不公平。婚前买房的一方拥有一套房产,并且一旦发生离婚该房产属于其自由财产, 展开
作为一个已婚男士,在微博上说了几句,转帖到此。此次司法解释的核心精神是:婚姻财产关系应符合物权法。简评:大错特错!理由:该解释鼓励同居,而非结婚:婚姻财产关系和同居财产关系似乎已无区别(唯一区别是同居关系中另一方是没有继承权的);既然无区别,拍婚纱、办酒席,费那个劲干嘛?这个婚不结也罢;财产关系在离婚时拎得太清了,简直就跟没发生过婚姻这件事似的,犹如南柯一梦、一切照旧,只是岁月已老;鼓励消灭家庭主 展开
其实在当下中国来说,肯定和保护个人财产权的做法,都可以视为进步。婚姻法最新解释之所以引起争论,我个人觉得还是一个传统和国情的问题。传统就是传统意义上得婚姻关系,国情就是中国人结婚必须要有房子的观念。简单来说,婚姻由两部分构成:财产+感情。中国人的婚姻观念中,其实这两者的界限是很模糊的,对方喜欢我的人还是我的钱,往往自己都搞不清楚。婚姻法最新解释的出台则明确了财产这一部分的界限,从法律的角度上给财产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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