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能否要回房子?2.每平方米补200元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办?
我于2009年3月30日发现该房卖给他人,面积为129。该楼目前没有交工,交房日期为2008年5月31日前.26平方米,每平方米890元,房款一次性付清,该房总金额115041元,为新安县滨湖新城住宅小区住房,房价每平方米1090元我于2008年2月1日,与洛阳中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洛阳中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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