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是我爸的房屋,实际建房人和居住人是我姑姑,现在
户主是我爸的房屋,实际建房人和居住人是我姑姑,现在房屋已经拆迁。所有补偿和安置都与我家无关,全部算给我姑姑家了。拆迁办说没有按土地使用证算,是按违章建筑算的。口头说没有把我家算到安置人口。不能出证明,也没资料可看。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没有按土地使用证算,那这土地使用证该怎么办?(土地使用证不在我手上)我家还能再建房吗?
其他答案
违法建筑怎么会有土地使用证?是政府搞错了还是你自己理解错了,有证的话这个补偿必须给你家,没证的话也应该给实际出资修建的人。
2015-07-10 17: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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