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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过户,因身份证问题延迟,是否违约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通过链家地产购买一处二手房,因身份证丢失补办中,前期手续都是使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现贷款已批下来,准备过户的时候,链家才告知,住建委不承认临时身份证,所以过户只能等正式身份证办好之后。合同的补充协议是这样约定的:在批贷后5个工作日,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乙方应按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抵... 展开
我爱狗0730|2015-07-02 17: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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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ipengzr85

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违约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两种。预期违约又叫先期违约、事先违约、提前违约、预期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示或者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由此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合同法律制度。实际违约又可以分为三种:1)不履行。不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又分为“根本违约 展开
2015-07-02 18:21
来自北京市

浣花者

你身份证丢失也是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毕竟你是个人原因造成延期。
2015-07-02 18:56
来自北京市

Goderustes

你好,你不属于违约的。
2015-07-02 18:45
来自北京市

宏魔

不属于你违约 ,合同中约定乙方原因,指的是主观原因。
2015-07-02 18:39
来自北京市

之乎者也11

您好,不属于违约。
2015-07-02 18:04
来自北京市

koko1168

你好:如你所述你不构成违约。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可致电详谈,以更准确的为你解答。
2015-07-02 17:55
来自北京市

lvtee

你到住建委去问一下,为什么不能用临时身份证?没有道理呀!
2015-07-02 19:26
来自北京市

扫地大妈妈

你好, 按照合同的约定应当不属于违约建议双方积极协商解决、
2015-07-02 19:16
来自北京市

球球球圈圈球

您好,您是否构成违约,关键所在就是判断身份证丢失用临时身份证替代建委不承认是否是乙方原因,因为合同中没有对乙方原因作出详细明确的解释,属于约定不明确,从法律角度来解释,您的这种情况属于无法预见的,如果算不成不可抗力,也能构成意外事件,我认为您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基于公平原则,建议您跟卖方积极协商,促成此事的和平解决,祝好
2015-07-02 19:04
来自北京市

kanta00

不属于违约。
2015-07-02 18:31
来自北京市
第1-10条,共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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