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个月前租房合同到期,当时电话跟房东沟通后,续租6个月,双方口头达成一致,当时房东因为在外地,就没有续签合同。之后我给房东发了续签合同的短信:“我与你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原租房合同内容不变、押金不退的前提下,自动顺延6个月。”之后房东给我回复了确认的短信。合同法规定,房屋租赁到期后未续签合同,自动变更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 展开
我3个月前租房合同到期,当时电话跟房东沟通后,续租6个月,双方口头达成一致,当时房东因为在外地,就没有续签合同。之后我给房东发了续签合同的短信:“我与你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原租房合同内容不变、押金不退的前提下,自动顺延6个月。”之后房东给我回复了确认的短信。合同法规定,房屋租赁到期后未续签合同,自动变更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现在才过去3个月,我现在临时有事要求解除合同房东不肯,他说短信里说的是6个月。我想知道如果打官司的话,那条短信到底能起多大的作用,是否能成为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必须按照短信的协议来?还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押金?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