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协议中未作约定买方可否指定产权过户人
本人去年与卖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但由于卖方房产证未下,本人考虑自身也暂不具备购房资格,所以支付房款近50%后约定今年年底为最终交易期限,到期后不能按时进行交易的一方作为违约方(主要指卖方应取得房产证,我应交付剩余房款),支付相应违约金后合同终止,但并未在协议中提及任何与本人购房资格相关的条例,即协议只规定了相关的交易方式...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说明房子过户到亲戚名下。 但对方可能会不协助亲戚办理过户手续,也不签定补充协议。 对方已你违约要求解除合同起诉,你有点被动。
2015-06-12 14:34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