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未到期,房东卖房,关于装修费、赔偿等应该如何协商?
因为孩子上学,和房东为期6年的租赁合同,还未住满两年,现在房东要卖房。因为租房时房屋内墙墙皮脱落严重,考虑到要住6年所以重新装修,当时男房东同意并在装修后来看过房子,现在我们提出和房东在商量好后再进行卖房,结果对方不承认违约,女房东耍赖说:“我们可以说你们破坏墙体结构,要对我们进行赔偿”,对此很无语。。。因为合同中没有明确约...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1、你和房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关系,没有法定理由,对方无权要求解除合同,你有权住满6年。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能够“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即使房东将房子卖掉,你仍可以继续按原来的租金租住该房子,只不过换了个房东而已。2、既然房东口头已经同意你们装修,并在装修过后来看过房子,那么你装修房子就是合理合法的,对方无权要求你们承担赔偿责任。但 展开
2015-06-10 14: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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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当然,装修事有证据,你可以收集,诸如装修公司、装修工人、采购发票等等。违约责任是以实际损失为原则,如规定更高只要合理即可。有无规定违约责任并非决定性因素,你的装修损失、另找房的时间成本、搬家费用等,均可合理计算并要求对方赔偿,无碍。
您好,如果起诉的话,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说您可以要求继续租住此处。另外,如果不住,房东违约,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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