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老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购买了一块宅基地。对方以转让新村商住区住宅基地名义签了协议并收了款。协议里说“三年内因规划或者纠纷不能办理房产证。对方负责退回原款,也可以另给等面积的用地给我”?当时正在报建的规划图里有他的名字,他是原国企职工现已退休。当时报建的规划图里有他的名字。等批文下就交付地基。由于一直没有正式政... 展开
2005年,我老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购买了一块宅基地。对方以转让新村商住区住宅基地名义签了协议并收了款。协议里说“三年内因规划或者纠纷不能办理房产证。对方负责退回原款,也可以另给等面积的用地给我”?当时正在报建的规划图里有他的名字,他是原国企职工现已退休。当时报建的规划图里有他的名字。等批文下就交付地基。由于一直没有正式政府土地批文和规划图,就没有交付地基。2014年有了批文和规划图。批文把地块变成了农贸市场项目名义,是村集体经济用地了吗?但村里已然私底下按没有批文的原规划图将地分到了个人,由于新的规划图加大和改变通道而使地基缩水了???,此人原来将地基卖给?个人,现在不能兑现。加上地基涨价原因,他反悔了。说就等他有钱就慢慢退原款。4万块钱他占了我十年耶!我想起诉他。怎么样才能把我的损失挽回?是否可以起诉要他交付地基,或者要他按现行地基折价赔付钱?如果只能要购地款,他该赔偿我哪些损失?可以按三年期贷款率利赔付我吗?我现在被迫贷款买房,经济压力很大。没有时间和能力与他慢慢熬磨。望律师们给我指点帮助。尽量挽回损失。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