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我是否可以起诉要地基折价款?还是只能要回原购地款?他该赔偿我哪些损失?(来自太仓农贸市场小区)

2005年,我老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购买了一块宅基地。对方以转让新村商住区住宅基地名义签了协议并收了款。协议里说“三年内因规划或者纠纷不能办理房产证。对方负责退回原款,也可以另给等面积的用地给我”?当时正在报建的规划图里有他的名字,他是原国企职工现已退休。当时报建的规划图里有他的名字。等批文下就交付地基。由于一直没有正式政... 展开
量贩店|2015-06-02 11:4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mccarlino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 展开
2015-06-02 12:54
来自北京市

stockhunter

可以要求对方交付地基,如果对方不交,你就起诉对方违约。按照现在的购地款赔偿给你
2015-06-02 13:36
来自北京市

你诗歌的人

可以要求返还购地款,并主张利息。
2015-06-02 13:28
来自北京市

gelunbu

你好,解答如下:1、农村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让对方交付宅基地是不可能了;2、对于卖房款,可以主张本金加利息,利息可以要求高一点,让法院调整;3、尽快起诉追偿,早日追回房款。
2015-06-02 13:20
来自北京市

golb

你可以起诉对方履行交付地基。 我的补充: 2015-06-01 22:36
2015-06-02 13:02
来自北京市

QQstar

你好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你们签订的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对方应当退还你的款项。2、因为合同无效而造成你利息损失,这个损失要按照你们双方的过错来分担,由于合同无效的原因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你们都有过错,你们要共 展开
2015-06-02 12:42
来自北京市

shouyu7

如果不是同一村集体内人员,此购买行为很可能无效。
2015-06-02 12:34
来自北京市

yjjoy

个人认为这个案子对你非常不利。1、由于双方买卖的是宅基地,这样的合同本身是无效的,是签订合同时即是无效的,而且双方在明知是宅基地不得向村集体外买卖的情况而签订合同,说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存在过错。因合同无效的经济损失主要是利息损失,你这种情况可以五年以上贷款利率的四倍主张经济损失,但因双方均有过错,应由对方按过错承担一半的经济损失。而不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虽然事实上是违约,但因合同无效,这种违约是不 展开
2015-06-02 12:30
来自北京市

农医

1、宅基地一般都是集体土地,不是本村集体村民是不能买卖的;2、如果你不是村民或者对方单方解除买卖合同,你可以要求赔偿;3、如果对方已经取得宅基地使用证,不卖给你了,应该返还价款,按照现在宅基地升值的和价款的差额赔偿你的损失;4、如果对方没有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宅基地升值不多,你可以要求按照贷款利率赔偿十年的利息。建议聘请当地律师帮助处理。
2015-06-02 12:14
来自北京市

zhangyb83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您可以主张对方赔偿经济损失,但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地基,因为宅基地买卖是无效的。这个事有案例的。稍后为您详细解答 我的补充: 2015-06-01 16:25
2015-06-02 12:06
来自北京市
第1-10条,共11条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