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重庆市秀山县的,我在秀山县买了一套商品房,约定2014年5月31日交房,如果开发商(甲方)
您好!我是重庆市秀山县的,我在秀山县买了一套商品房,约定2014年5月31日交房,如果开发商(甲方)逾期30天以上乙方有权要求退房,甲方到现在都没交房,我问过甲方我现在可以退房吗?他们说可以,不过我当时买房的时候是办理的按揭,已经还了一年多,现在还欠银行十几万的本金,甲方说要我把银行按揭还完以后才可以退房,请问这合理吗?我现...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就你关切的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1、你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退回房款,要求对方赔偿损失。采用按揭方式付款对解除合同没有直接关联性和影响; 2、至于银行欠款问题,你可以一边再获得开发商退款后再付银行贷款。 前一周,我还接了一个类似买房者要求退房款的案件。 希望我的回复能对你有所帮助。欢迎电话或当面咨询。
2015-05-27 12: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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