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房屋预告登记证的问题!
你好!有关房屋预告登记证的问题想咨询。我是2015年11月份在上海嘉定区购买了商品房,并已经一次性付完整个房款。可直到现在,开发商还未给我办理房屋预告登记,当初购房是也未和我讲需要这个。请问,现在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如果我没有办理房屋预告登记,会对我以后的正当权益是否有损害。谢谢!期待回复!
其他答案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本案中,如果开 展开
2015-05-26 10: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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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一、房屋预告登记指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二、开发商未给你办理预告登记,有可能将该房屋再次出售,也有可能向银行或其他人办理抵押申请贷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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