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我们未过户前面签购买另一套房子导致我们购买的房子税费增加,谁来承担责任?
您好~我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时候房屋是满五唯一的状态,但是并未在合同中体现出来,其中补充协议中签订一条,所有税费由买房人承担。现在由于我们的批贷函迟迟没有消息,业主着急买另外一套房子,催促我们赶紧和他过户,否则就去网签,将我们购买的房子变成满五不唯一,因此产生的税费也不承担。请问房主这样做算违约吗?如果真的变成不唯一...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双方对于过户在协议中有无明确的期限约定?如果有,依合同约定,如果没有,房主因为着急过户产生的额外费用,需要由其承担。
2015-05-25 14:36
来自北京市
赞(1)点赞赞(1)举报
应该由业主承担,好比买车,很多问题,出现的问题该由业主告知,在法律法规中属隐瞒或欺诈行为。所以事归业主负责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