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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娶小姐,离婚需要分她一半房产吗?

A男于09年3月出资80万购房(一次性付款),4月认识漂亮女人B,因为一见钟情,5月就和对方领取了结婚证,6月就同意在房证上加老婆名字,但可惜的是,今年发现女方隐瞒婚前做过小姐的事实,男方遂提出离婚的要求,但房证上已经有了女方的名字,而且房子市值已经从09年的80万涨到了200万,这个时候离婚的话,必须分给女方一半房产即10... 展开
疯狂的兔纸|2015-05-24 16:5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宋江脚踢松花蛋

和婚后收入 都属于共同财产。两人均分
2015-05-24 17:18
来自北京市

轻舞曼歌

婚前80万首付款归你所有,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5-05-24 17:45
来自北京市

拳皇0723

你出资的80万归你,婚后升值的部分 和婚后收入 都属于共同财产。两人均分。
2015-05-24 17: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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