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资企业工作,到今年3月15号满十年,合同是到3月31号,公司人事于2月28号通知我到3月底终止合同。
如果公司到3月31号执意终止该怎么赔偿我,公司人事于2月28号通知我到3月底终止合同,到今年3月15号满十年,我拒签我在外资企业工作。如果到3月16号公司还不和我签无固定期合同,合同是到3月31号?4月1号我是否可以正常去上班?根据劳动法公司应该赔偿我多少个月的工资是合法的?人事给我合同终止赔偿11个月工资通知要签字,我是否... 展开
其他答案
合同到期,公司也提前通知你,也赔偿你11个月工资,你即使一千个不愿意也炒你了,你怎告也没意义,这个方面公司已做到合法了,找自已原因吧,如果在一个地方工作了十年,用心卖力的,怎也混到一官半职吧,公司不轻易炒一个好员工,要炒的老员工基本系已无法忍受的了。
2015-05-01 12: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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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两个选择第一 向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为你已经工作了连续十年第二 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需要支付你10个月的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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