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合同有效吗
4月26日一位朋友说他表弟说有个房子出租,他想租房子叫我一同去看,我们三人就去了,房主赵向东(不是房产证上本人)正好也在,朋友的表弟还有另一个人给他家搞维修,赵向东说这个房子也卖,我问了一下情况说90个平米,两证齐全,且可过户,过户花钱不多。经要价还价,和在场的人搓和下,以29万元定事。 &... 展开
其他答案
首先你认为跟你签合同的人不是产权人,那该合同应当经过产权人的追认,否则不发生效力;其次,合同内容和甲方描述有诸多不一致的地方,你在磋商中没有注意或者被误导,签订合同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需要证据来证明你是被胁迫、欺诈等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具体法规其他律师已回答详尽,不再赘述。满意请采纳。
2015-04-30 12: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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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和他们去看的房产是90米,是你想买的房产”,签合同之前根本就没有看见过“买卖合同约定的69米的修建快20年了,房产证是今年刚办的。房屋很陈旧,里面还是十几年前的装扮,钢门钢窗的,水泥地面, 的房产”你可以起诉他们采取了诱骗、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明显的显失公平,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2、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上述事实,所看的所谓90米的房产就是合同约定的房产;那买卖 展开
你好,《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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