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火,物业管理公司催促我去收楼,并催缴物业管理费
我于2014年12月底购买了一套101平米的写字楼。2015年的3月份,我收到了来自开发商的入伙通知书。通知上写明物业管理费于4月2日开始起收取。截止于今日,我尚未收楼,期间物业管理公司多次来电催促去收楼并缴纳物业管理费。我一直未收楼的原因如下:1.该写字楼拆分成若干个小单位出售,左邻右舍都在装修,有的甚至还没有销售出去。这... 展开
其他答案
1、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屋已交付的,业主就应交纳物业服务费;2、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退还出付的房屋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或者要求开发商按以下 展开
2015-04-29 12: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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