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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在领证之后共同出资买房,首付10万,住房公积金贷款40万,前面10个月是我用住房公积金还房贷,之后一直是她还。后来离婚,现在想要分割房产,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打算房产转到她名下,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绛珠草guardian2018-01-03 1
新楼市六点半

2018-01-07已回答 该问题价值¥5.00,已有2638人围观

您好,感谢提问。就您现在的情况,离婚分割财产肯定要算作婚后财产。婚后财产在离婚时一般要平分的,除非你们是和平离婚,并且签署了双方都认可的协议。离婚后,按照约定好的财产份额,均算作个人财产。如果打算将此房产转归一方名下,我觉得除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房放弃该房产外,应该还需要找公证机构予以公证。由于房本还没下来,理论上在办理房本时,仍需要双方都到场,但是房本写名字时,可以带上公证资料,要求房管局只写一方的名字。我认为这样,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具体细节,还需要咨询当地房管局。以上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楼市六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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