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在北京顺义区通过链家买了套二手房,已签订三方合同,支付中介费及5万元的房屋定金。由于房屋是1999年登记买卖的,住建委可能没有原值登记,根据规定可以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个税。买卖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如果住建委能查到原值,需要缴纳20%的个税,合同失效。如果查不到原值,1%缴纳个税,合同继续履行。买房负担税费。现在买卖双... 展开
12月在北京顺义区通过链家买了套二手房,已签订三方合同,支付中介费及5万元的房屋定金。由于房屋是1999年登记买卖的,住建委可能没有原值登记,根据规定可以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个税。买卖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如果住建委能查到原值,需要缴纳20%的个税,合同失效。如果查不到原值,1%缴纳个税,合同继续履行。买房负担税费。现在买卖双方的资格审核完毕,链家也已代为网签,去住建委打税票发现没有原值,但是房主提出加价,并以去登记原值为威胁。 请问现在如果我们起诉,胜诉的可能性大吗?由于房主态度强硬,让随便去告,如果要求承担违约赔偿也不大可能要回来约定的20%违约金,如果要求法院强制过户可行吗? 如果房主真的去登记了原值,算不算恶意欺诈呢?还是说合同失效,如果我们继续买这套房子,多出来的个税由谁承担呢? 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