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户政部门公布的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相关条件和要求: 基本条件 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3、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4、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办理 展开
杭州警方户政部门公布的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相关条件和要求: 基本条件 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3、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4、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办理程序 申请人经房管部门核准后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公安分局审核,报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在下沙区域内购房入户的,由下沙分局审批签发。 申请所需材料 1、房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第一联申请人收执联)。 2、落户申请报告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杭州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传染疾病证明。 5、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应提供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罚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