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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的房屋同时用于居住和营业,是否可被认定为商业用房?已持有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历史超过10年?

房屋既用于居住又用于营业,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商业用房?持有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历史已超过10年。
ask2312600811|2024-02-29 09: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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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房屋被拆迁时同时用于居住和营业,持有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历史超过10年的情况,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商业用房。在拆迁过程中,房屋的用途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划分。居住和营业混合使用的房屋可能被认定为“商住两用”或“综合用途”,而非单纯的商业用房。因此,在被拆迁时,可能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和评估来确定房屋的性质和补偿标准。建议您在面临拆迁问题时,及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得 展开
2024-02-29 23: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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