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咨询
1、现家庭有一套房产并且按揭商业贷款(未用公积金贷) 2、若将房子卖出,重新买一套并且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否符合“首套房”政策规定?
其他答案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 展开
2022-08-15 14: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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