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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广州第二套房如何办理提取

2010年左右夫妻已经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广州二手房,现正在提取公积金,双方都是广州户口。在2018年5月,用商业贷款又在清远买了一套新的一手房,请问新房子符合申请提取公积金吗?如果符合,需要怎么办理?
米站国际|2021-04-02 07: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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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若您新购房符合我市购房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但需要注销原购房提取单。购房提取需满足以下两种具体情形之一: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 展开
2021-04-06 14: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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