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按照广州最低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违法,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发现公司并未按照真实的工资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是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2100元为缴纳基数公司和个人分别按照5%缴纳,然而我本人真实工资已经超出2100元/月),公司未征求本人同意,我对此表示质疑。能否要求公司补缴,若可以,追缴的有效期是多久呢?(本人2019年5月已离职,公司累计为我缴纳了11.7个月,且试用期期间并未... 展开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职工在职期间单位没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持以下资料,实名向其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管理部或办事处反映:(一)单位未为您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实际情况及您请求中心处理事项的投诉信,需本人签名;(二)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三)未为您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信息,例如商事登记 展开
2020-04-08 14: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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