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所称“物业共用部分”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所称“物业共用部分”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原《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物业共用部分,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按照规定由业主共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所称“物业共用部分”的具体含义是否不变?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业主您好!“物业共用部分”的具体含义可参考《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022-10-19 14: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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