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联系中介想租套房子。某房屋中介推荐了一套房源,是房东全权委托租赁的,中介出示了房东的全权授权委托合同书“规定中介寻找租客,代收租金”,合同书上有房东本人的签字和指印。中介公司表示,如果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的话,价格可以更优惠。考虑到长期工作的需要,我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租房合同,付给中介... 展开
因工作需要,我联系中介想租套房子。某房屋中介推荐了一套房源,是房东全权委托租赁的,中介出示了房东的全权授权委托合同书“规定中介寻找租客,代收租金”,合同书上有房东本人的签字和指印。中介公司表示,如果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的话,价格可以更优惠。考虑到长期工作的需要,我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租房合同,付给中介一年租金。中介出示了租金收条、房门钥匙,经办人(经纪人)身份复印件以及全权委托书。数月后,该中介进行破产结算,不再支付房东租金。房东以此为由解除与中介的委托关系,并且认为我与中介之间的租赁关系跟他没有任何关系,要求我立即搬出!本人之所以承租该房完全是因为看到中介的有房东授权委托书,但房东回答这是他与中介之间的事,他随时可以解除。现在他与中介的事情了结了,要马上收回房子(否则就换房门钥匙)!我从常理思考,认为房东与中介签署的委托关系的确有权解除,但前提是不得损害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但是,跟房东讲道理时(他读过大学,**身份),他的态度和反应无不表露他似乎充分的法律依据!所以,想请教各位专业人士:(1)当委托关系已经产生利益相关方的时候,房东是否有权以解除了与中介的委托关系为由,随时剥夺我的房屋使用权?——请提供法律依据(2)我应该如何应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