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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户口在武汉,名下已有2套住房,与妻子离婚后办理公证住房归我所有,妻子可否再用公积购房,作为首套房

离婚后妻子名下无房产,她要购房是否所有政策按首套房执行,谢谢!
qazxswedcqas|2012-01-10 18: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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