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房产证办理了抵押登记向私人借款有没有风险啊?
其他答案
首先,房产证不具有法律上的公示效力,产权人完全可以以房产证丢失为由补办新的房产证,原来的房产证完全作废。如果要用房产证,则让你们家的房屋所有权人到房屋管理局办理新的房产证。你姑姑拿走的房产证就是无效的了。其次,抵押不一定需要办理登记,没有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登记的抵押权。你姑姑的抵押现在应该没有到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所以他的效力是有限的。再次,房屋的产权确定,要以政府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我不明白 展开
2018-04-25 11: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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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办理了抵押的房子一定是有产权证的房子。没有产权证交易所是不会给你办理抵押登记。还有一种情况是用合同抵押向银行借款,这类借款也是建立在房子办理产权没有任何问题的前提下的。抵押中的房子一定要先还清借款,并在交易所抵押科办理完毕撤销抵押登记后才能过户。
这不是房产证的抵押,而应是商品房房屋抵押。国家现在刚允许私人之间用房屋作为债权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上要资料齐全。办理完成后,房产证还在产权人手里,只是多了一张交易中心颁发的债权人持有的“他项权利证明”,简称“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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