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你好,我是杨钦仁律师。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我给出以下回答:1、办理继承可以加名。2、继承方式为诉讼或者公证。3、若是需要更加具体的回答,建议来电或携带材料当面咨询,根据你的材料给出更有针对性的回答。
2018-04-20 13: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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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产证上的人去世,其配偶 子女(包括亲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都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继承过房手续时,这些人的名子都要有的,共同所有,如果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可到公证部门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是免税收的。
先办理遗产继承,只有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分割遗产,如果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其去世前没有留遗嘱的,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需要通过法定继承诉讼案件确定遗产份额并进行分配,详情可咨询或者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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