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一个问题:我年初在深圳购买了一套二手毛坯房,一切手续办妥,已拿到房产证,也完成了银行按揭手续了。前两天业主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如果有人问及房子来源,说是按照在国土局的备案价格在银行拍卖所得。我随即回电拒绝说谎,说明“如我要讲,肯定按实陈述,但是陌生人打电话给我我也是不可能向其说明这些情况的。”此时经过询问,才知道可能... 展开
您好,咨询一个问题:我年初在深圳购买了一套二手毛坯房,一切手续办妥,已拿到房产证,也完成了银行按揭手续了。前两天业主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如果有人问及房子来源,说是按照在国土局的备案价格在银行拍卖所得。我随即回电拒绝说谎,说明“如我要讲,肯定按实陈述,但是陌生人打电话给我我也是不可能向其说明这些情况的。”此时经过询问,才知道可能此套房子是原业主其前夫购买并供楼,但是房产证只有业主一人的名字,结果业主就变卖了。现在想了解他们的这种纠纷会不会对我的这套房子的产权归属产生影响?另外还有以下两个疑问:1.原业主是离婚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不会要求其出示离婚协议书等资料的吗,之前在过户过程中政府部门好像都没要求,或者说如果业主相关资料作假,会不会影响到我这套已经过户的房子的产权呢?2.深圳这边二手房都是按照国土局的备案合同价格去征税,但是我和原业主和中介签订的购房合同的价格是正常的市场价格(远高于备案价格),如果法院受理他们的这起纠纷,是按照国土局的备案合同去认定,还是按照我实际成交的这个合同价格去认定呢,这会不会对我产生影响呢?期待您的耐心解答,谢谢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