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京房贷新政策 1、二套房商贷首付降至4成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2、公积金首套首付降至2成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 展开
2015南京房贷新政策 1、二套房商贷首付降至4成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2、公积金首套首付降至2成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二套房界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 a.名下仅有一套房,贷款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 b.名下两套房,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