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是父母,乙方是儿子儿媳。由于甲方年老无房贷资格,遂以乙方姓名贷款,按揭购买位于XXXX地的商品房一套用于养老,总价人民币XXX元整(小写XXX元整),首付XXX元整(小写XXX元整),其余部分贷款。购房所有费用(包括首付、贷款还款利息以及相关费用等)实际由甲方出资支付。为明确此房屋产权相关问题以免以后发生纠纷,特达成以下... 展开
甲方是父母,乙方是儿子儿媳。由于甲方年老无房贷资格,遂以乙方姓名贷款,按揭购买位于XXXX地的商品房一套用于养老,总价人民币XXX元整(小写XXX元整),首付XXX元整(小写XXX元整),其余部分贷款。购房所有费用(包括首付、贷款还款利息以及相关费用等)实际由甲方出资支付。为明确此房屋产权相关问题以免以后发生纠纷,特达成以下协议: 1、房产证名字暂为乙方,过户前此房屋实际归甲方所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实际归属为甲方。 2、此房屋不属于乙方夫妻共同财产,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此房屋进行分割、变卖等。 3、房产证由甲方保管。 4、此协议签字起生效。 这是我家自己起草的,老人主要是为了避免儿子儿媳如果闹离婚的话,儿媳对此套房屋进行分割以及日后遗产继承的时候,儿媳对房屋进行争夺。想咨询一下律师,这样的协议有效么?怎样写可以更完善呢?需要进行公正么?非常感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