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限价房小区生活成本倒挂 费用高于周边商品房

京华时报  2013-01-14 09:32

[摘要] 记者深入海淀、丰台、通州等地多家限价房小区探寻发现,不仅停车费,一些限价房小区的物业费也存在与商品房倒挂现象。不少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并呼吁政府部门对限价房各项收费予以限价。

 

■说法

限价房业主接受高收费属无奈

社区张大宪认为,关于限价房的物业收费,应根据该限价房小区周边情况以及该小区的电梯、绿化、安保等设备设施综合情况来定价。在综合比较前提下,如果存在物业费价格倒挂现象,这是不合理的。

张大宪称,取得限价房资格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时,同购买商品房时角色不一样,“买商品房时,看到某一条不能接受,我可以放弃选购别的小区,但取得限价房资格很不容易,一旦不签字放弃,就意味着丧失了购房资格,失去了购房机会,所以限价房业主只能被迫签订具有一定霸王条款性质的合同,并接受了高价物业费”。张大宪认为,在物业费、停车费及小区、文化等配套收费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出具指导性意见予以规范,“可以成立动态机制,专门研究不同类别的房产,出台管理价格指导价”。

■律师观点

限价房物业费不应市场调节

京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传贞认为,根据《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城八区限价房申购条件”及“已购限价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等相关规定,限价房审核程序也和经济适用住房一样,需要经过“三级审核两级公示”,通过审核的家庭才能获得限价房购买资格,进入轮候、摇号选房。

也就是说,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针对低收入家庭出台的优惠政策,其消费对象是收入偏低的特定保障对象,因此小区物业收费也应该纳入特定范畴进行特殊管理,而不应该与普通住宅一样被放入市场调节。

■部门回应

发改委:业主可反映至价格司

针对限价房小区业主呼吁物业费收取限价的问题,北京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一负责人认为,限价房性质比较特殊。然而,物业费等费用基本上按照市场来调节,其定价依托市场来完成。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经济适用房物业费价格由政府定价,限价房由市场定价。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一工作人员称,限价房小区业主可将情况向发改委价格司反映,价格司在接到业主反映后,会对物业费收取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目前,各项政策的制定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若限价房物业费定价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价格司将和地方发改委进行沟通,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意见和办法。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å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