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如何填写?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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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住房公积金每个地方的表格设计都不一样,除了一些基本个人资料,如姓名、身份证号等,还有一些信息是需要向人力资源部咨询清楚的,比如“单位公积金帐号”“个人公积金帐号”“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等,还是建议你到当地的人力资源部咨询比较好,希望能帮到你!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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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网上预申报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网上预申报

       为推动“满意公积金”建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已开通公积金贷款网上预申报功能,8月26日起,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可预先网上申报。 [详情]

贷款办理   2013-08-30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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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价格申报有讲究 公积金首付提取需警惕"缩水"风险

       购买二手房时若交易价格申报不一致,可能导致公积金首付款提取金额"缩水"甚至""。本文通过真实案例解析价格申报差异对公积金提取的影响,提醒购房者如实申报成交价格,避免因小失大。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不少购房者遭遇过这样的困惑:明明支付了数十万首付款,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却被告知可提取金额远低于实际支付额。这背后往往与交易价格申报环节的操作密切相关。 价格申报差异如何影响公积金首付款提取 根据现行规定,公积金中心在审核首付款提取时,是以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交易价格作为核定依据。当银行评估价与房管部门登记价出现差异时,就会导致可提取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符。例如某购房者申报成交价100万元,支付首付30万元,银行贷款70万元。若房管部门登记价仅为75万元,则其可提取首付款金额将骤减至5万元。更极端的情况是,当银行贷款金额超过登记价格时,系统会判定为"",购房者将完全无法提取首付款。 如实申报成交价格是保障权益的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部 [详情]

住宅优选智库   2025-08-25 20: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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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额度查询:

元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
% 缴存比例:
元 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
% 缴存比例:
元 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
其他 政策性住房 房屋性质:
年 贷款申请年限:
注: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其他 AA级 AAA级 个人信用等级:
您可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是:

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根据面积、单价计算
  • 单价: 元/㎡
  • 面积: ㎡
  • 按揭成数: ㎡
根据贷款总额计算
贷款总额: 元
按揭年数:
贷款利率:
%
% 商业:
% 公积金: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还款方式:
收起结果
计算结果:
房款总额:
元
贷款总额:
元
还款总额:
元
支付利息款:
元
首期付款:
元
贷款月数:
月
月均还款:
元
以上结果仅供参考
服务热线: 12329
电话办理业务流程
联名卡查询: 北京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地址及电话详情)
只适用于北京,更多查询,请点击公积金查询
  • 提取条件
  • 提取流程
  • 提取材料
  • 提取额度及频次

【购房提取】
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
2、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注:异地购房亦可提取公积金
【租房提取】
实时消息: 1月29日起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 连续缴存三月即可提取
1、申请人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
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提示:根据1月28日发行实时政策,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是北京相应细则暂未出台,本地宝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
【其他提取】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房屋类)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非房屋类)
【推荐阅读】
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1月28日起)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全文
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2015: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购房提取】
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职工个人储蓄账户账号
4.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5.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此材料为销户提取的职工提供)
6.首次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贷款买的房无需提供此材料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8.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注: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申请提取,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应履行核实义务并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管理部应严格审核有关提取材料,材料真实的,准予提取。
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租房提取】
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点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费发票;
3.房屋租赁合同;
4.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5.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职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外租房申请提取,应提供如下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所在单位出具租房证明;
3.提供已按照房屋所在地管理规定纳税的证明及租房费发票;
4.房屋租赁合同;
5.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6.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账户。通过账户所在单位经办人到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8.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提示:
2015年1月28日,《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发布,根据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租赁合同备案、租金发票等,只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或无房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北京相应细则尚未出台。本地宝将第一时间为您更新。
【其他提取】
如果是承租公租房、廉租房要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管理部会在市住建委核实信息,提取人只需提供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承租发票(收据)
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户即可。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房屋类)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非房屋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可部分提取】
1、购房提取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使用购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2、租房提取
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3、其他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因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4、无论是哪种情况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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