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的问题
我于2013年12月13日购买市区内军用士地上开发建设并出售的酒店公寓式的一间单身公寓房。合同注明:开发商应于2014年2月9日以前(不含当日)交付给使用,(交付是指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2014年2月16日我打电话去问交房事宜,回答说要3月份下旬才能交房。 交楼标准:走廊:地... 展开
我于2013年12月13日购买市区内军用士地上开发建设并出售的酒店公寓式的一间单身公寓房。合同注明:开发商应于2014年2月9日以前(不含当日)交付给使用,(交付是指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2014年2月16日我打电话去问交房事宜,回答说要3月份下旬才能交房。 交楼标准:走廊:地板砖地面,1.5米高瓷砖墙裙,天棚刮胶墙漆(供水电均到户设独立水电表,无供气的) 2014年2月23日收到一短信:公寓现已经基本建好,达到交房的要求,建设商为了增加酒店公寓的形象气氛,现增加天然气管道安装和走道天花板吊顶,要延期交房,如有需要提前装修的客户,可来登记,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我打电话去开发商咨询说真正交房时间要到2014年5月份, 我想咨询:开发商是不是为了躲避交违约金而巧设门目,如是的话,我们该如何维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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