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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2年11月20日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的补充条款规定在签订购房合同的15日内必修把d

我于2012年11月20日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的补充条款规定在签订购房合同的15日内必修把d银行按揭资料交到银行并办理完按揭手续,逾期开发商有权出售房屋,并收取20%的违约金,2015年3月27日开发商向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要求我们赔偿违约金,请问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了吗?
luanchang|2015-04-22 17:3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五角枫林

可将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
2015-04-22 18:42
来自北京市

liuyue0102

看具体合同约定,按照争议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双龙大道地铁站旁
2015-04-22 18:35
来自北京市

张永5910

你好,应当是已经过了仲裁时效,具体看双方的合同约定。
2015-04-22 18:27
来自北京市

mccarlino

你好,可以主张超过时效。
2015-04-22 18:09
来自北京市

fun没了show

假如在这期间,开发商并没有要求你们继续履行合同,则可以考虑诉讼时效
2015-04-22 18:04
来自北京市

shanxj

建议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2015-04-22 17: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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