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2016年10月份才能交房,开发商要在首付后一个月内就一次性付清剩余房款合理吗?
9月21我和家人看中广州番禺一新楼盘,开发商说是2016年10月份交房(开发商有预售证),我们当天付了首付,签定了合同,当时我们选择是商业贷款买房,现在贷款方面出现了一点问题,我们不能贷款那么多,开发商要求我们一次性付款,如果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话,开发商说必须在2014年9月20日前一次交清房款余款(当时签购房合同时我也看了一... 展开
9月21我和家人看中广州番禺一新楼盘,开发商说是2016年10月份交房(开发商有预售证),我们当天付了首付,签定了合同,当时我们选择是商业贷款买房,现在贷款方面出现了一点问题,我们不能贷款那么多,开发商要求我们一次性付款,如果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话,开发商说必须在2014年9月20日前一次交清房款余款(当时签购房合同时我也看了一下合同内容,确实是有写明如果选择一次性付款,要在首付后一个月内付清房款余款),开发商这样的要求合理的吗?不是到交房时再把房款的尾款一次性付清吗?做为我们消费者,应该怎么办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收起
宋氏宗亲|2015-04-19 08:02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