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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后书面通知房管局暂缓办理争议房屋房产证,房

法院受理后书面通知房管局暂缓办理争议房屋房产证,房管局局长签字同意暂缓办理,但是几天后房管局办理出本案争议最大的房产证,请问在法院受理并通知暂缓办理后办出来的房产证是否可以得到认可?
emailsj|2015-04-09 12:5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密码达芬奇

可以要求撤销或是赔偿。如需帮助起来电,尹其臻律师。
2015-04-09 13:11
来自北京市

比你有型

如果没有对该房屋进行财产保全的话,房管局同样可以依法办理房产证的,可以认可。
2015-04-09 13:05
来自北京市

fuminj

你好,可以要求撤销或者赔偿。
2015-04-09 13: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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