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付款时间已过,买主不按期付款
我的房子是属于回迁地自建房子,暂无办出房产证。因经济紧张问题,以150万的价格出售给买方,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约定:买主在2016年年底前分三次付清卖方150万。第一次付款50万并把房子交给买方使用。到了第二次付款时间,买方以没钱为由迟迟未付款。而合同里我没有标注任何的违约责任,只是交易和付款方式。我想提问的是,1... 展开
其他答案
买方不遵守第二次交房时间, 可以给与一定时间催告,最好以书面形式EMS快递给买方,在宽限期内买方不付款,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承担损失,如果合同里有约定违约责任还可以主张违约金。
2015-04-09 19: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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