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租赁合同的一点疑问
在租赁合同中,不定期租赁合同与定期租赁合同有什么不同?为什么在分析问题时要确定是否为不定期合同?是不是不定期租赁合同与定期租赁合同的效力或成立要件有所不同? 谢谢!
其他答案
区分主要在在合同的解除上,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而定期租赁合同只有在双方均同意解除(其它还有几种合同解除的情况,所有合同都一样)的情况下解除,否则就属于违约。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展开
2008-04-24 12:54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