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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谁起草的?我去宰了那个起草的,真TM的是什么法律?

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本身就是一个常见的违法大户,经常在各种拆迁命案中大显身手,自己处罚自己根本行不通。而且,即便处罚,“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 展开
alunkl|2010-10-04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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