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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但是用我的名字办理的贷款,我还贷款,离婚后我还房贷的部分属于我吗

房子是公公掏钱付的首付,房产证上写的是公公的名字。以后让我和丈夫共同还贷,如果房产证上没添上我的名字,只是办贷款的时候用我的名字办理的,每个月还贷的钱是从我的银行卡里扣的,那如果我和丈夫离婚后,我还贷款的部分会分给我吗?
瘦得雷同|2014-02-20 17: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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