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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套房的认定

我母亲名下有一套房,母亲去世后归我所有。我现在还在贷款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我想问一下我母亲去世后我拥有两套房之后算不算所谓的二套房呢?要额外交钱吗?我看百度百科上说:“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既认房又认... 展开
超还怕的|2014-02-18 20: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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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房是指名下在房产局有房产登记;认贷是指可能房子不在你名下,但是你为这个房子贷款了.任何一种情况存在,再购房就算二套.如果你母亲的房子已经过到你名下,那么你现在名下就拥有两套房子,将来出售其中一套,要按二套房收个人所得税(有的地方由买房承担此税),如果不出售,在不久的将来可能要征收房产税.
2014-02-18 20: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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