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交易办理流程:. 一、 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进行: (一) 以公开方式进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首次转让; (三)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需要变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公开进行的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 按照《武汉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应当纳入储备的土地,必须进行储备后方可在土地交 展开
土地交易办理流程:. 一、 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进行: (一) 以公开方式进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首次转让; (三)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需要变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公开进行的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 按照《武汉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应当纳入储备的土地,必须进行储备后方可在土地交易有形市场进行交易。 二、 对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申请办理土地交易: (一) 纳入政府储备范围内的土地; (二)土地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 (三)未解除抵押关系的; (四)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冻结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出让、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 申请土地交易需提交的资料: 1、 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请表(窗口领取1份); 2、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职代会同意土地转让的决议(原件1份); 5、董事会同意土地转让的决议(原件1份); 6、主管部门的批文(原件1份); 7、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书(原件各1份) 8、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9、城镇地籍测量资料(1份 ) 10、宗地图及1:2000地形图(原件各4份) 11、出让合同及有关缴费收据(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费、契税等)(复印件各1份); 12、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 13、项目投资分析估价报告(原件1份) 四、 收费标准 五、 办事原则 1、土地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有关当事人依据进行土地交易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2、土地交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公开进行。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