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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卖家说房屋是唯一住房,但过户时发现房屋有三分之一不是唯一产权

如上所诉,在与卖家签订的补充协议中有注明卖家确保该房产权唯一,但是我当时没注意到卖家签字的人只有一个,而且与人有共有产权的人没签字,如果我要起诉卖家,能有胜诉的可能吗,要以什么理由起诉?
zhaott2010|2014-01-28 12: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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