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协议签订完交了订金以后,不想买了。
12年11月份看的房子,然后交了一部分订金(>首付的50%),签订了购房协议(不慎钱包被小偷盗走,然后又签了个补充协议),交完后本来指望着房子能早点拿到手里,谁知道售楼处导购员跟开发商说的有出入(主要是交房时间和大小产权的问题),于是萌生了不想买了的念头。请问:我该怎么办,如何要回那部分定金呢?
其他答案
这个你要仔细研究一下协议,看协议上是怎么写的,另外如果你不想买,那么你就要花点心思,去售房部查看他们是否具备售房条件,也就是说看他有不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这些,具体的房屋销售所具备的条件网上可以搜得到。如果他不具备销售条件,那么你这个钱是能要回来的,就是打官司都不怕。2、在没有签定购房合同时就交超过首付款的50%以上的,是不符合规定的。你也可以从这方面入手,因为根据你的说话,可能开发商在融资,这是不 展开
2014-01-22 12: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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