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可能会遇到纠纷,求分析解释
我家有套当初拆迁的安置房,目前估计20万,现在家里人打算把卖了,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我父亲,但我父亲告诉我,当初搬迁时爷爷有6个子女,大伯早已去世,当初分家时,3个儿子各自补差价各买了一套,并一次性给了2个女儿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偿,达成一致,但不知什么情况,具体的我还不了解,说的好像是3家人房子的产权上都有6个平方算在我爷爷和去...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家族房子已经在你爷爷主持下,分家析产完毕,儿子们各自得到住房,且办理了自己姓名房产证,女儿们得到相应补偿。这个事情就已经结束了。你家住房,是你爹姓名房产证,这房子就是你爹合法拥有的住房,权益属于他,受法律保护。他可以自由处置属于他的财产,而不需要经过他人授权同意或是签字!你说的有人反悔,于事无补,原因;主持析产分家的你爷爷已经过世。不可能再收回了。这个住房不属于继承性质。所以~~不存在女儿们反悔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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